本招标项目******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遗址坑保护展示项目(项目代码:****-******-**-**-******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次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洛阳市文物局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遗址坑保护展示项目(项目代码:2112-410300-04-01-912417)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17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4-107
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翟泉村南部,洛白路北侧、工业区大道东侧。
5、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资金,5642462.62元;
6、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文物局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遗址坑保护展示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翟泉村南部,洛白路北侧、工业区大道东侧;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建设单位关于本工程的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ena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中标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6)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加盖企业电子章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7、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区英秀街**号2号楼**层****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党建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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