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不成事”办得成应用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6层-**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办不成事”办得成应用项目第4包 | |
服务范围 | 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 |
服务要求 | 参照招投标文件、需求说明书、合同等相关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对“办不成事”办得成应用项目进行功能性、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评,评价其软件达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实施的咨询服务。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服务标准 | **/T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第**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T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第**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等国家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蔡大伟,昌应芬,高祥生,章向军,黎茜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不成事”办得成应用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兴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公示附件.****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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