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政府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有偿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底价(*元): | ***** | 竞买保证金(*元): | **** |
报价幅度(*元):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成交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元): | ***** |
交易条件说明 | |||
(*)交易标的内容:本项目为出租我县政府控制并可利用于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的屋顶资源,面积约******.**㎡,可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的面积约为******.**㎡。主要分布于博罗县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及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公共建筑屋顶。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标的用途:光伏发电项目。 (*)租赁期限:**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报名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租赁标的挂牌招租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2)有意竞租者可以自行到租赁标的相关现场踏勘。 (3)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租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4)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博罗县政府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有偿使用出租协议》,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博罗县政府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有偿使用出租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租人须缴纳交易保证金¥*****元(人民币********元整)。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待结果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作为成交款的*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竞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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