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6月**日,上海松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某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平路***弄**-**号(代理机构地址)
2.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6
3.评标排序、投标人名称和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名次 |
1 |
************ |
**.****** |
1 |
2 |
************ |
**.****** |
2 |
3 |
************ |
**.****** |
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为预中标候选人。
*、中标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某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中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欢、袁国红、阮丽光、潘立、王冬冬
*、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质疑渠道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质疑,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松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次性提出质疑,上海松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3.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质疑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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