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厂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淮管发改审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房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柴米路2号、深圳东路***号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3*平方米,工程不包括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及外立面的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
2.1.4工期要求:**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日,竣工日期:****年9月**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厂房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自****年6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指:招投标行为受到的处罚);
√自****年6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 3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7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根据苏建招办[****]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平台”至少有*个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6月**日 **:**:**至****年7月1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登录***********”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7月2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 %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清标模块中清标结果或标书雷同性分析异常的。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方法*;R方法*;□方法*;□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中 R 取值为: ; ?方法*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7 家、平均值以下8 家; **取值为:**%、**%、**% **取值为:**%、**%、**%、**%、**%; 注:(1)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家时,采用全部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 ||
投标保证金 | 使用保函的,必须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使用信用承诺的,必须提供盖章后的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承诺,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否则形式评审不通过。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 | ||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链接诚信库)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要求,自****年**月**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按照《全国*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2、项目负责人B类证:按省住建厅(****)第5号文第*条第2款规定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到****年9月**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已停止使用。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链接诚信库)。 | ||
承诺书(按资格审查要求填写、盖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我方在*************厂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我方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我方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指:招投标行为受到的处罚); 5、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9、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符合下述第 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评委现场查询)。 2、根据苏建招办[****]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平台”至少有*个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评委现场查询)。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合格;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K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值取值范围: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取值为:**% ; 方法*:□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号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华惠名苑西门北侧*楼
实施单位:(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日 期:****年6月**日 日 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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