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押点教学楼*楼***电子屏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委托************为代理单位,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南关押点教学楼*楼***电子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综合单价 | 预算 |
1 | *******南关押点教学楼*楼***电子屏采购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 ****元/㎡ | **.***元 |
注:1、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报价时不得超过***%,否则投标无效。 2、结算时以实际安装面积为准,结算价=成交单价×实际安装面积;成交单价=综合单价×成交折扣。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年6月6 日至****年6 月** 日,上午8:**至**:**;下午**:**至**:**。
2、发售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楼招标部)。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时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表。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于****年6月**日**:30时(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号*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出席采购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人民币4***元。
2、供应商应于***4年6月**日**:30时前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银行账号:********************。
*、其它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单位:************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楼
联系人:**
电话:****-*******
3、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科
监督电话:****-******6
附件信息: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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