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年度供水工程管道焊接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年度供水工程管道焊接件采购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评标办法投标人具有管道焊接件(或管道支架)的供货业绩,注中需要填写“发票评审*览表”,请问发票评审*览表是否有固定格式?
答:“发票评审*览表”格式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 | |||||
合同甲方:…… | |||||
合同乙方:…… | |||||
序号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项发票对应 金额(元)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发票累计金额: 元 | |||||
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发票评审*览表》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按列表顺序提供与项目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2.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此表中的单项发票对应金额评审,发票累计金额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表中列明的“单项发票对应金额”累计值与投标人填写的“发票累计金额”不*致,以“单项发票对应货物金额”累计值为准。 3.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在此表中填写的信息与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不*致,或平台无法查验发票信息,视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评审*览表》格式自行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该业绩。 5.评标委员会有权抽查发票证明资料,如发现提供的《发票评审*览表》、发票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不*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年5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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